離開,其實不難--因為人類的遺忘速度出乎意料地快,無論是刻意的或是不經意的。
「離開」這件事情會發生困難的原因在於,
我們不願意相信自己可以很輕易地遺忘生活中曾經必須的一切,
我們不願意相信自己可以很如釋重負地看待生命中的一些失落,
我們相信自己是重情重義,
我們相信自己是為愛付出,
我們相信自己一定選擇了自己所愛的路途、人群和生活方式。
換句話說,我們必須為自己過去的行徑,大部分是附加了犧牲或委屈感受的行為,找一個自己能夠相信自己之所以如此的理由。而我們所不知道的是,這些相信甚至並非源於自己,這些相信,很堅定的相信,甚至沒有經過周延的思考。
在學校裡,老師不論表現與否,一律給「優等」--那麼我一定是很喜歡這個學門,才會好好學習,如果蹺課、不交作業,那就違背了這個分數及分數底下的個人觀感。也就是以後怎能向人承認,我混了一學期還有「優」呢?這不只是讓自己羞愧、也背負著假想他人會輕蔑這樣的好老師、好學校的立場。在感情裡,特別是超過三年以上的關係,無論分手與否,雙方都會開始捍衛著兩人能夠在一起這麼長時間的理由,而也許那跟實際相處一點也沒關係。有些人,六、七年的遠距離,"苦苦"守候終將團圓的那刻,為了這一刻"好像"付出了許多的"煎熬"。然而,分手的結局出乎意料,個人的世界突然崩解,主角便會開始想著「辛苦的是我,我都願意等待了,那麼我一定很愛他」...諸如此類針對過往的結論,說服自己過去的情感都很真實。或是有些人愛情長跑了十數年,即將步入禮堂卻仍懷疑著身邊的人應該是他嗎?於是,腦袋裡冒出了「這麼久了還能在一起,應該就是愛情吧。」的想法,說服自己不用再尋覓、不用再冒險。其實這些都只是不能接受眼前的現實,或是更早以前就沒有搞清楚存在於彼此之間
的現實為何?
無論在學校裡或是在感情關係裡,在最初的時刻--課程剛開始的時候或是關係剛萌芽的時刻,我們都中了某種幻術,在心理測驗學裡的專有名詞叫做「測驗指導語」,在道教裡叫做「話咒」。這些內隱或外顯的語言用法的共通性,就是有目的地將我們的行動導向特定的結果,希望可以好好學習、希望可以好好經營珍惜。這特定的結果,又來自於社會價值的判斷,好學生的模樣、好關係的模樣,都有一套大家共同寫好的腳本,只有對話、場景、道具...可以即興,但大體上的架構是一個模樣,而我們卻以為自己是多麼地獨一無二。
我這麼說,並不是希望大夥家破人亡還嘻嘻哈哈,或是將出軌、劈腿、頻換伴侶視為理所當然。只是人們所無法離開的那件事物,經常只是困囿在對自己過去行為的某種歸結、某種腳本,並不是真的如此珍視著。也因為在過去的過程中並非珍視著每個當下,得要「離開」時便充滿了不甘不願不放手,使「離開」變得困難,若不這樣做,就得承認自己作了錯誤的決定、承認自己並沒有那麼愛、承認自己其實很懶惰。
可是人類啊,若不藉由遺忘的能力、編造情節的能力、否認的能力,這個世界就沒有那麼精彩了吧。至於會不會比較好過呢?我也不知道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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